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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案例普法的现实意义
2021
08 /13
11:56
消息来源
衡南县人民法院
以典型案例普法的现实意义
法院,作为法定的司法机关,除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之外,要主动承担起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公民法律信仰,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责任。法院,作为裁判机关,将裁判中的典型案例整合起来,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公民普法,是普及法律知识的最好方式之一。

  相对而言,法院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来普法更接地气,典型案例的素材全部来源于实际发生在公民身边的审判、执行案件,从观感上更靠近公民,更容易得到公民的关切,也更能为公民所接受。法院,做好以典型案例普法工作,主要有以下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规范裁判尺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普法,就是以典型案例作为载体,将机械、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帮助人民群众正确理解适用法律,确保类似案件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裁判尺度的规范。

  二是有利于规范自由裁量权与预防司法腐败。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普法,使类似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实现统一、裁判尺度得到规范,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置于人民群众的“阳光”监督之下,法官已然失去了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徇私枉法裁判的“任性”,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确定性和预见性。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来普法,可以让人民群众对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作出合理的预期,可以提升司法裁判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认同感,可以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定纷止争,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四是有利于实现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典型案例是法律实践与理论有机结合的产物,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普法,架构起了实践与理论、问题与规则的桥梁,实现了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之间的良性互动,为公正司法奠定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亚平
责任编辑:鲁林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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