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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对“网上抓贼”多点掌声

2014-01-10 09:31:4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经过半个多月,南京鼓楼警方“天罗地网抓小偷”协查平台试运行正式上线,警方将“电子眼”捕捉到的那些身份难以确定的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图片和视频发布到平台上,让网友辨认,认出来奖励千元。南京警方实施的这一抓小偷新举措引发了不小关注。(1月6日《北京晚报》)

  根据统计,该平台自试运行半个月以来,共发布涉案图像协查20起,明确了两名嫌疑人身份,并向认出嫌疑人的网友兑现了2000元奖励。如此的破案效果,确实凸显出了“网上抓贼”的功能和作用,对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盗窃行为具有积极影响。

  但是,很多网友也表达了自己的忧虑,他们认为这样可能会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导致公民私权被践踏的危险性大大增加。有人甚至将鼓楼警方的做法与去年12月发生在广东陆丰某服装店的“人肉搜索致高中生自杀”事件相提并论,认为此举可能酿成惨剧,不应该大力推动和应用。依笔者来看,这样的观点并不可取,南京鼓楼警方的做法只要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并无不妥之处。

  一方面,公安机关作为公权机关,不能等同于私力救济中的公民个体,具有权威性。鼓楼警方的做法,是在行使侦查权,并不是一种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通缉令、悬赏通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从本质上看,鼓楼警方的“天罗地网抓小偷”协查平台就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信息发布平台,与其他途径的信息发布渠道相似。而且,该平台还是单向的、保密的,只有警方才能看到举报者和被举报者的身份信息。

  另一方面,经过警方前期侦查研究后,被上网的窃贼虽然只是“可疑分子”,还未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罪犯,但其在视频、照片中已经暴露出了他们的行为举止。从这个角度来看,“眼见为实”的证据摆在网友面前,基本不可能产生“耳听为虚”的误伤。由此,也就不可能让无辜之人背负上偷盗恶名,践踏无辜之人的隐私权也就无从谈起了。

  说到底,鼓楼警方以“人海战术”抓贼,确实是一种不错的方法,不仅增添了侦破案件的途径和方法,也强化了外界监督的力度和广度。作为公权部门的鼓楼警方,只要是严格恪守法律相关规定,平衡好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公众尽可放下内心的忧虑,多给这种创新来点掌声和喝彩。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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