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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县尉蔡高察言观色巧破案
2014
04 /03
08:52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宋朝县尉蔡高察言观色巧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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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朝骥

  蔡高,字君山,宋朝时期景佑年间的进士,曾在福州长溪县(今福州境内)担任县尉一职,主管军事和治安,因为善于处理案件,被当地百姓视为神明。

  一次,县里一个老妇人的两个儿子出海打鱼,两天都没有回来。老妇人认为是与她家有仇的同村张某在海上杀死了她的儿子,于是告到县里要求逮捕杀人犯。官吏们都很为难地说:“海上风云变幻莫测,经常会有大风浪。他们也有可能是被淹死在大海里了。即使是真的被他人杀害,如果见不到尸体,那么依照法律规定也无法受理、定案。”蔡高认真观察老妇人,发现老妇人眼神坚定,说起和张某结仇经过也是条理清楚,于是判断老妇人确有冤屈。随后,蔡高派人暗中对张某家进行了侦查,发现一把柴刀上留有血迹。蔡高就与老妇人约定:“如果在十天之内找不到尸体,我就为你承担逾期抓不到罪犯的责罚。”结果,在海边守候到第七天的时候,海水把两具尸体冲上了岸。衙役查看发现正是老妇人两个儿子的尸体,并且身上都留有被刀砍的伤痕,明显是被人杀死后抛尸大海的。后来经过尸检证明,砍人的刀正是张某的那把柴刀。于是,逮捕了张某并依法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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