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治年鉴 > >正文

传统与现代结合的警务改革
2015
09 /02
15:26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传统与现代结合的警务改革
 

王大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我对“客都民意警务”的认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是警务改革方向与世界警务改革的趋势相同;第二,改革根植于客家文化的基础之中;第三,创造性地将青少年警讯引进课堂。

首先说改革方向与世界警务改革趋势相趋同。从1829年建立伦敦大都市警察以来,其间警务改革潮起潮落,代表性的改革有四次,第一个是1829年罗伯特·比尔建立英国伦敦大都市警察;第二个是美国警察专业化,这是警察正规化的标志;第三个是警察现代化,这是我们警察最好的时候,警察战士的角色到达了顶峰,快速反应机制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但是第三次警务革命很短的时间就结束了,为什么?它出现了很多弊病,比如警民关系恶化,比如警力增长的同时,犯罪也跟着增长,因此第四次警务改革应运而生,即社区警务。社区警务运动核心就是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主力军是人民群众。因此,警察不仅是打击犯罪的战士,更是公仆,这一点和“客都民意警务”非常接近。

满意警务论,这是西方的一个提法,就是人民群众怎么满意,我们就怎么改革,这一点和我们民意警务有很多趋同之处。

关于评价标准。第三次警务革命,我们可能更多强调快速反应机制,强调的是发案与破案率。第四次警务革命,我们强调得更多是主观感受。

世界警务改革的评价标准有两类:一类是客观评价标准,发案率、破案率这些是客观标准。另一类是主观评价,如公众安全感、公众满意度。为什么西方在第四次警务革命提出主观评价标准?主观评价是什么?具体包括公众满意度,被害人调查,公众对警察工作重点的支持等。有的时候客观标准可以弄虚作假,隐案和漏案都有可能发生,而公众满意度等主观评价标准却不能,而且它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第四次警务革命的评价标准是主客观相结合,以主观评价为主。“客都民意警务”提出社会治安好,群众评价好,警察形象好,这三大指标强调主观与客观相结合,这和世界警务改革趋同。

第二,“客都民意警务”根植于博大精深的客家文化基础之中。客家文化重功名趋主流,重伦理趋和谐,重清誉趋正举,实际上,客家文化就是我们中华文化。世界上有一个“低犯罪带和儒教文化圈相融合的现象”,新加坡、日本、韩国这些过去曾经受过儒教文化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它们的犯罪率都低于欧美,这说明儒教文化对社会和谐,对抑制犯罪有一定积极作用。如果我们说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话,我们的客家文化反映中华文化的主流,是在治本,中华民族有很多高贵之处,我们的文化不仅不落后,而且有很多正面、积极的东西,比如说孝顺为本、淡淡乡愁、诚信为本、未雨绸缪等等,这都是我们民族很正面、很积极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于抑制犯罪有着治本的积极作用。

第三,创造性地将青少年警讯进入了课堂,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上个世纪90年代,我在英国学习警察学,英国警察巡逻时候带玩具,穿上警察的衣服,后面有白色的缎带写一些小警语,比如Say no to strangers(和陌生人说不)。

这是西方社区警务的具体做法,社区警务是第四次警务革命,现在全世界仍处在这次警务革命之中,有人说情报导向警务、反恐导向警务、危急警务是第五次警务革命,这样的观点尚待观察。第四次警务革命的核心理念前面已经提过: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主力军是人民群众。“客都民意警务”确实是做了西方正在做的事情,而且我们有很多创造性的东西,有很多梅州特色的东西。比如说具体数字,过去未成年人犯罪率在整体犯罪率占10%以上,现在只有3%,非常了不起。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个世界大趋势:从预防犯罪到预防被害。过去都是用在预防犯罪上,但是往往预防不了,但是能预防被害。去年四个女大学生被绑架了,有的人说要严打,有的人要取消黑车,都对。还有一个预防被害的理念,这辈子不打黑车就完了。警务改革有很多模式,只要我们一心造福于人民,谁都不能说改革方向是错的。

梅州市公安机关的“客都民意警务”,既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基础之中,又与世界警务改革的大趋势相契合,有很多闪光点和创新之处。


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张蓥蓥
上一篇:“医闹”入刑,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 下一篇:权利的正负能量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