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法律法规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民
2014
05 /27
14:22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4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有关刑法规定的解释主要包括对非法收购行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的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适用范围等。有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解释包括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予以逮捕的解释,关于被害人对末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收监程序的解释等。



来源:中国行为法学-《每周法讯》

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上一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的 下一篇: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