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普法课堂 > >正文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上海台记者在调查采访群租问题时
涉事群租房东竟对女记者连打三拳!
拽住女记者头发将其摁倒在地
还把保护摄像机的摄影师按在车头!
气焰之嚣张令人咂舌!
摄像大哥一边紧紧护住采访设备一边让远处的女记者“打110”
没想到男子竟然径直冲向女记者连打三拳!女记者尖叫连连男子又拽住她的头发将其摁倒在地!看了太心疼记者了!
打人者女儿毫无歉意
事发后打人者的女儿也赶到了现场面对另一位赶来的记者她却振振有词地声称自家“群租”行为是“合法的”
而对于其父亲打人的行为她自始至终没有一句道歉反而对着记者说:“我现在就问你们财产损失的情况和人的损失情况。你不回答,那我们就没什么好谈的。”
“我要知道损失到什么程度,因为很可能损失特别轻微,不值一提。”
难道财产损失轻微、人受伤轻微就可以不追究打人的行为?施暴者就可以被放过?
记者被她的这种“神逻辑”气得连连质问“你觉得打人是可以的吗?”
“打人是正常的吗??”
地下室成集体宿舍 住了11个人
这名打人者为何如此激动?原来此人正是涉嫌出租的102室男业主今年64岁的章某某
事件发生后另一名记者赶到跟随新泾镇有关部门和民警一起找到了102室的女业主从外部楼梯进入地下室
只见类似客厅的空间里放着一张上下铺原本通向一楼房间的楼梯通道已被封死电饭煲、电水壶、炒菜锅等杂物随处堆放天花板、墙上各种电线线管交错
而两个房间内各放着两张上下铺房东承认地下室约110个平方米内共住有11个人未签订过租赁合约
据海逸公寓所在的新泾镇相关部门介绍其实他们已经多次接到过居民向12345投诉转来的工单反映地下室住人情况(但一直未解决)
当天经实地查看后确认存在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当场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必须当天就整改掉
业主、物业、居委说法不一
地下室是何时开始出租的呢?据102室女业主说已经出租了17年住着11个人左右
女业主说:房租3000元没签过合同“跟居委会里的经理说过的”
女主人反复强调物业和居委会都是知情的而蹊跷的是物业和居委会却都表示否认!
对于该户人家地下室存在的群租问题新泾镇方面表示将跟进整改并对小区类似空间进行彻底排摸
看了视频的网友们也都怒了!纷纷谴责打人者及其女儿!
物业和居委的表态
也令网友们生疑17年了,居委物业真的都不知道吗?似乎令人难以信服
昨天深夜23时41分上海长宁警方发布通报打人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寻衅滋事罪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寻畔滋事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市场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