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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专家揭秘“坑老”三大套路
2018
10 /17
14:27
消息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反诈专家揭秘“坑老”三大套路
□   我们的节日·重阳 

制图/李晓军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近年来,保健品诈骗、电信诈骗、婚姻诈骗、集资诈骗等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诈骗犯罪层出不穷。看似老套的骗局却击中老年人的软肋,使其陷入圈套。

老年人最容易陷入哪些骗局?《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保健品、黄昏恋、电信诈骗是银发一族最易陷入的三种骗局。三位反诈专家通过鲜活的案例,揭秘骗局背后的“坑老”套路。

保健品陷阱

比家人还亲热不好意思不买

退休前,黄秀兰是浙江大学一名心理学教授,桃李满天下。退休后,她迷上了保健品。

“粗略计算我花在保健品或保健器材上的钱已经超过40万元。”黄秀兰说。

88岁的黄秀兰住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某高档小区,子女都在国外工作,家庭条件不错。由于长期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她一直有买保健品的习惯。

6万元一台的治疗机、数千元的治疗心脏病的药、上千元一小瓶的营养液……黄秀兰从不手软,而她也成为保健品店业务员眼中的“肥肉”。

“其实我也知道,很多保健品是坑人的,但跟业务员太熟了,不买磨不开情面。”黄秀兰记得,有一次生病住院,那些熟悉的保健品业务员,每天一个接一个地轮流来伺候她,这样的照顾比家人显得还亲热,怎么好意思不买人家的产品。

渐渐地,黄秀兰发现,吃保健品不仅没有效果,推销保健品时还有许多破绽。

“有一次我参加一场保健品讲座,对方在卖一种养生酸奶,号称功能媲美骆驼奶、企鹅奶。我一听就有问题,企鹅不是哺乳动物,怎么会有奶呢?我当场就提出了疑问,讲课的人只好转移话题。”这件事让黄秀兰彻底下定决心,告别保健品。

【套路揭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院长宫志刚:随着身体各项机能逐渐衰退,病痛增多,老年人会特别迷信各种“神奇”的疗法,以求“不得病”,一些江湖骗子就利用部分老年人的这种心理,请来所谓的“专家”,打着祛病强身、偏方有奇效等幌子实施欺骗。

人到了晚年,希望得到更多的关怀,而一旦与家人、亲戚的亲密联系不足,面对陌生人递过来的“关爱”橄榄枝,老年人很难设防,很容易被欺骗。在很多保健产品诈骗中,骗子会对老人关怀备至,嘘寒问暖。子女要更多和父母沟通交流,关心陪伴才是最好的“保健品”。

黄昏恋骗局

婚骗群针对老年人接力诈骗

今年4月,66岁的吴某拨通一则征婚广告上的电话,没想到,本来说好的黄昏恋,却变成“黄昏骗”。

经过中介牵线,吴某与一名舞蹈老师见面。逛街时,女子说其母亲身患重病,要求一同探望。可到医院外,女子接过吴某给的2000元,找借口独自进入医院,让他在外等候。约半小时后,女子走出,约吴某第二天到她家做客,暗示备好彩礼。

次日上午,女子送给吴某一件衬衫和短裤,令吴某感动不已,当即购买了一条价值1000元的连衣裙,还送给女子6000元。此时,女子突然接到母亲过世的电话,情绪一下子跌入低谷,让吴某前去购买一包香烟。吴某返回时,女子已经不见,手机也关了机。

不到两个月,吴某先后接到5名女子的征婚电话,他每次都如约而至,每回都被骗数千元。吴某发现情况不对报案后,公安机关组成专班侦办,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这是一起团伙相亲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伙同多名女子组成婚骗群,通过报纸、网站刊登征婚广告,专门针对老年人行骗。一旦有人上勾,她们便以接力方式诈骗钱财。

【套路揭秘】腾讯反诈骗防控中心副总监郑洁:“接力骗”是目前老人相亲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诈骗手段,特点是团伙作案,主要针对55岁以上的男性,锁定目标后便会共享他的个人信息,再通过人海战术,逐一进行诈骗,而后消失不见。

老人相亲往往都会急于求成。很多不法分子正是抓住老人的这一心理,刚见面后就提出结婚,以表达自己的诚意。老人同意后,立马索要彩礼、首饰等借机骗取老人的钱财。其实,无论什么形式,都离不开“要钱”这个核心点。

冒充公检法

诈骗模式升级为“线上+线下”

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老人称涉案,恐吓老人接受调查,然后派出所谓“协勤员”上门诈骗……广州已有多名老人被骗子利用类似手法诈骗,损失惨重。

8月3日,广州市越秀区80岁的曲老太太接到一个所谓电信局的电话,称曲老太太家里的固定电话涉嫌被人盗用信息参与一起诈骗案件,电信部门要做停机处理。

由于平时都靠固定电话和儿子等人联系,曲老太太一听就急了,称不能停机。对方说可以报警,帮曲老太太转接到公安局。

电话那头,一个自称昆明市公安局“江队长”的男子告诉曲老太太,他们正在办理广州某银行副行长张某涉嫌诈骗案,曲老太太名下登记的银行账户曾经非法获利人民币25万元,需要她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核查她名下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要求她将银行卡内的资金全部转到公安机关的“安全账户”进行核查,只要核查到没有问题,就可以将资金和产生的利息全部返还。

“江队长”询问曲老太太的家庭情况,告诫她不能将公安局办案调查的情况告诉家里人或其他人,以免泄密加重处罚。

被骗子恫吓和忽悠后,曲老太太深信不疑,完全没有意识到正在步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8月3日16时许,曲老太太接到电话,对方称“公安部”已派办案人员协助调查。不久,果然有一名女子上门,陪同曲老太太去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就这样,曲老太太前后共计被转账人民币201.8万元。直至8月11日,曲老太太的儿子发觉老人被骗,才打电话报警。

【套路揭秘】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冒充公检法是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之一,犯罪分子通过冒充警察、检察官、法官,出具伪造的立案通知书、法院传票、通缉令等,骗取受害人信任,要求受害人更换手机卡,转移到相对偏远封闭的环境,接受嫌疑人长时间的洗脑,最终会诱骗受害人将所有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以核查资金名义完成诈骗犯罪。

以前这类诈骗是不见面的,上述案例是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升级版,犯罪分子精心打造的“线上+线下”诈骗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更容易使被害人信以为真、受骗上当。

事实上,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都没有开设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会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涉嫌犯罪,不会电话指挥让转款到“安全账户”进行所谓的“自证清白”,更不会派出所谓的公安“协勤”人员上门协助办案,转走你个人账户内的资金。

 

北京二中院发布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典型案例

案件数量不大但侵权后果较重

法制网北京10月16日讯 记者张雪泓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通报,2014年至2018年,全院共审理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27件,约占侵权类案件的0.8%,主要集中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3个案由。案件数量不大,但侵权后果较重,其中,老年人旅游途中死亡案件占7.4%,途中受伤致残疾案件占25.9%。
  北京二中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70岁的唐某与A旅行社签订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约定报名条件为“身体健康,无严重心血管疾病和突发性疾病的中老年朋友均可报名参加”,同时约定,因自身身体健康原因引起的各项损失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赠送10万元旅游意外险。因成团人数未达到45人,A旅行社将旅游团委托给B旅行社,B旅行社又委托给C旅行社,C旅行社则委托给D旅行社接待。
  旅行途中,唐某出现恶心呕吐、行走不稳等症状,导游知晓后将其送往医院治疗,检查结果未见异常,唐某便回到酒店休息。次日凌晨,唐某因脑梗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A、B、C、D四家旅行社对唐某的死亡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鉴于A旅行社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北京二中院法官介绍说,此类案件引发主要由于很多老年人单独活动,缺少陪伴,而一些旅行社以低价吸引老年人成团,为压缩成本,无法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导致安全隐患提高。案件发生后,当事人维权过程普遍比较曲折,一般都经过与旅行社、地接社、导游、租车公司、保险公司等组织或机构的一系列维权过程,最终才诉诸法院。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当事人在诉讼中既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违约之诉。
  法官建议,老年人旅游应量力而行,合理规划行程,在选择目的地时,除了喜好,还要考虑气候、地理条件等要素。应选择信誉和服务好的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发生危险时紧急就医并报警,及时告知旅行社和亲属,留存好旅游合同、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证据。法官提醒,身体受伤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时效则丧失诉权。如要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则要选择侵权之诉。

责任编辑: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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