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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稳定的人,岂能拿维稳当借口
2010
07 /22
01:14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破坏稳定的人,岂能拿维稳当借口

发布时间:2010-07-16 09:24:47 我要纠错 【字号  默认 】【打印【关闭】

 

  紫金矿业污染事故发生9天后才披露相关信息,社会舆论哗然。对此,公司证券部总经理解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但是,对于敏感事件,选择什么时机公布信息,董事们经过了慎重而痛苦的考虑:不及时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果及时披露,又涉及地方的稳定大局。最终,董事们权衡利弊,认为宁可承担违规的风险,还是要以维稳大局为重。(《中国青年报》7月15日报道)

  破坏稳定的人奢谈维稳,是不是在侮辱公众智商?维护社会稳定,是一个很强的政治问题,也是一个从不同视角会得出不同结论、因而不容被随意曲解的严肃问题。紫金矿业作为一家企业,其维稳诉求,本该体现在与地方政府维稳大政相统一,首当其冲是不破坏社会稳定。然而,污染环境的行为,不仅本身就是在破坏社会稳定,而且还非常过分地把瞒报的理由拉上“维稳”的大旗。请问紫金矿业:环境污染的受害百姓,是不是还要感谢你们以瞒报的形式“维稳”?这不是在侮辱公众的智商,又是什么?

  董事们为什么会“宁可承担违规的风险”,也要“以维稳大局为重”?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的权衡,是基于一种最富经济理性的人文环境―――违规的风险不会有多大,而维的却是自己的稳。有了这样的环境,以破坏稳定求发展、以维护稳定做解释的事,就绝不会仅发生在紫金矿业一个企业身上。

  北京马龙生读者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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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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