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河南省郑州市检察机关获悉,2013年1月至12月,郑州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利用新型社交工具“微信”的“摇一摇”、“漂流瓶”、“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实施犯罪的案件47件74人。
郑州检察机关调研显示,利用新型社交工具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除广大青年应谨慎交友外,相关监管机制应尽快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尽快完善。
三类人群易受侵害
郑州市检察机关调研发现,目前,郑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利用“微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8种:诈骗罪14件35人,强奸罪10件12人,敲诈勒索罪7件10人,盗窃罪6件6人,抢劫罪4件4人,强制猥亵妇女罪3件3人,抢夺罪2件3人,故意杀人罪1件1人。在这些案件中,涉嫌诈骗和强奸两种犯罪案件占总案件数的51.1%。
从犯罪对象上看,47起案件的受害人共有142人,主要由三类人群构成。
“猎奇型青年男性是此类犯罪的主要受害者。”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检察官张忠义向记者分析,此类受害人一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喜欢在虚拟世界寻找刺激与乐趣,经不起女性虚假或真实提供性服务的挑逗。在此次调研中,此类受害人共有85人,占总受害人数的59.8%。
另据介绍,天真型年轻女性和寂寞型中青年女性也是主要受害人群,分别有45人和12人。
“前一类受害人一般年纪较轻、社会阅历较浅、防范意识不强,或憧憬美好的爱情姻缘,或向往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容易受被告人欺骗;后一类女性则一般有家庭有事业,经济条件比较好,虽有防范意识但经不起被告人诱惑。”张忠义说。
从被告人年龄特征来看,郑州市检察机关的调研报告显示,“70后”被告人有8人,“80后”被告人有45人,“90后”被告人有21人,利用“微信”犯罪年轻化特点明显。
调研报告还显示,在这些受害人中,有无业人员,也有公司职员或个体从业者,甚至还有3名大学生。
通过掌握隐私犯罪
办理过类似案件的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艺枝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利用“微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常常虚构姓名、年龄、职业等个人信息,隐瞒婚姻家庭状况,以“高富帅”、“官二代”等名头,打着谈恋爱的幌子与受害人交往,具有较强欺骗性与迷惑性。
如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文杰盗窃案,被告人陈文杰通过手机“微信”相约到受害人靳某家中聊天,趁受害人醉酒睡着之际,窃取受害人靳某两部手机、一条钻石项链和400元现金。
郑州市检察机关还发现,此类案件被告人除了直接利用“微信”功能约受害人见面外,还有的是在获取受害人个人隐私资料后实施预谋型犯罪,例如通过“微信”获取受害人私密照片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在调研中共有24件。
如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史传芳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史传芳通过手机“微信”与受害人周某发展成情人关系,后受害人周某为了自己家庭提出分手,被告人史传芳拒绝分手并以公开受害人裸体照和两人亲密照相威胁,敲诈受害人周某3万元。
调研中,郑州市检察机关发现,“微信”的一些功能成为“酒托”类传统诈骗犯罪团伙的新工具。在此类案件中,被告人之间形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犯罪组织架构,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如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办理的孙巍、马良等5人诈骗一案,被告人孙巍作为“酒托”头目,负责招募“酒托女”;被告人马良冒充女性利用“微信”、QQ与受害男性青年聊天,搜集受害人年龄、职业、爱好、经济状态等个人消息;被告人王立娟等人负责与受害人见面,诱骗男性青年到“咖啡简餐”咖啡馆内高价消费自行勾兑的低廉红酒、套餐等诈骗钱财;被告人孙鹏负责保护“酒托女”安全不受侵害或处理受害人拒不付账等情况。孙巍等人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形成了一个比较固定的“酒托”诈骗犯罪团伙。
社会危害大报案率低
郑州市检察院的调研报告显示,利用“微信”犯罪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仅蚕食青年人之间的信任感,伤害诸多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甚至会在一定领域内造成恐慌。
2012年9月,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发生一起3死1伤的校园血案。检察机关事后调查发现,案件起源就是手机聊天工具。被告人张强原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大二学生,通过“微信”“漂流瓶”与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陈某聊天并确立恋爱关系,后两人感情破裂,被告人张强为报复陈某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校园血案。
新密市检察院办理的张军晓、金朝阳强奸案,同样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后果。被告人张军晓通过“微信”认识了受害人贺某,相约见面后,二被告人强行将醉酒的受害人带到酒店强奸,受害人贺某清醒后跳楼自杀身亡。
除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外,此类犯罪的隐蔽性较强。郑州检察机关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多发生在被告人与受害人两人之间,双方通过手机“微信”取得联系,犯罪地点多在宾馆、酒店、酒吧等相对私密、隐蔽场所,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给案件办理带来不小难度。
另外,在此类案件中,很多被强奸、遭遇敲诈勒索的受害人出于名声、家庭等种种考虑,在受到侵害后都选择了沉默。
如郑州市检察机关参与办理的涉案400余万元利用“微信”等网络媒介实施跨省特大系列诈骗案中,根据犯罪团伙成员唐元元等5人在郑州“尚映酒吧”、“捕鱼达人”等酒吧的交易记录,此案受害人有70余名,但实际能核实身份的受害人不到40人。
说“法”
加强监管遏制利用社交工具犯罪
利用“微信”犯罪案件高发,该如何遏制?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广大青年应谨慎交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报案。除此之外,还应建立针对手机“微信”等新型社交工具的运营监管机制,有效监督和引导相关运营商的商业行为,规范相关运营商向司法机关报送利用手机“微信”等实施犯罪的证据材料制度,形成打击此类犯罪的合力。同时,还要加快关于电子证据的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和完善,准确界定电子证据的类型及效力。范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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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警方近日抓获一批专门以“微信”、QQ色诱男子到KTV实行诈骗的诈骗团伙。
2013年12月以来,镇江健康路派出所陆续接到多名男性报警,称有年轻女子以约会为名在KTV进行消费诈骗。“上来的酒水和饮料都是档次比较低的,然后结账的时候都会以非常高的价格要求受害人结账。结账后,这些年轻女子就会突然消失。”办案民警刘警官说,警方侦查发现,这是一个内部分工明确的新型酒托诈骗团伙。
目前,这一团伙的13名成员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拘。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