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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如何写进党的文件
2013
10 /25
07:22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劳动力市场”如何写进党的文件

  这里讲一个改革开放史上我亲身经历的故事。此事我以前曾经简单谈过,近来一些同志问我详情,于是整理成此文,供研究和关心改革开放史者参考。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劳动力市场”的概念,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和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中,过去没有一个概念能够准确地描述实践中客观存在的劳动力供求情况。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党的十三大和十四大,正式文件使用的都是“劳务市场”的概念。我先后六次参加中央决策文件的起草工作,其中有三次是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起草工作中,我负责“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部分,当时一起参加的有郑新立、张卓元同志。在这个《决定》中,第一次把“资本市场”写进去了,这很不容易。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后不能提“资本”两个字,怕“资本”和“资本主义”相联系,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能叫“资金”,“资金利用”和“资金周转”,不能提资本。其实,资本是生产要素,不是与资本主义相联系,我们社会主义同样要利用资本这个要素。

  起草小组在讨论“劳动就业市场”还是“劳动力”市场时,就有争论了。有人坚持原稿中提出的“劳动就业市场”,不赞成提“劳动力”市场。理由是:提出“劳动力市场”,必然会影响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担心在政治上引起不良反应。这个观点得到高层某些领导的支持。我则坚持认为,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上,都必须提出“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劳动力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也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理直气壮地提出“劳动力市场”,才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争论中,还是“劳动就业市场”占了上风,但我仍坚持“劳动力市场”的观点。有一位一起参加起草小组的老同志劝说:“老高,那么高位的领导都不赞成提劳动力市场,你何必要坚持呢?”这种劝告,没有动摇我的信心。我一方面寻找理论依据,同时反复征求意见。马克思曾说:“我们把劳动力和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资本论》第l卷,第190页);劳动者“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的人身自由的所有者”,“他在让渡自己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马恩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1页,第496页)。这就为“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劳动者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者本身,不是“劳动”,也不是“劳务”,因为“劳动”和“劳务”是在劳动者和雇主交易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的。这些理论,有力地增强了我的信心和勇气。

  为了使“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得到中央高层的支持,我曾分别征求薄一波同志和李岚清同志的意见,他们的反应都很积极,其中,薄老的批示是:

  尚全同志:

  我对这个问题没有做过深入研究,在目前我们实行市场经济或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劳动力市场是自然而然的。因此,我同意你的五点论述,但我觉得目前不必多争论,多看几年自然而然(或顺理成章)的解决。

  薄一波

  1993年10月14日

  1993年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起草小组关于《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修改情况汇报。参加会议的有中央政治局各常委,个别政治局委员列席了会议,起草小组负责人及各分小组负责人也列席会议。会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快要顺利通过时,作为起草小组负责市场体系部分的分小组组长的我,鼓足勇气举手发了个言,一口气讲了必须明确提出“劳动力市场”的五个理由。第一,劳动力的价值只能通过交换才能体现出来。劳动力进入市场是劳动的能力进入市场,而不是劳动者本身进入市场,不是把劳动者去作交换。劳动的能力有大小,贡献有大小,只能通过市场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第二,确立“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就必须使要素进入市场,如果劳动力这个最活跃的要素不能进入市场,那么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就很难建立起来。第三,我们现在就业压力那么大,不开放“劳动力市场”,就业压力就解决不了。第四,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已经有了“劳动力市场”。第五,我们提出“劳动力市场”不会影响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先生说过:你们的汽车司机服务态度不够好。因为司机认为我是工人阶级,我是主人,你坐车的是仆人。主人怎么给仆人服务呢?所以心态不平衡。应该明确,工人阶级是一个整体概念,而具体到每个工人的局部概念,不能把两者混同起来。会议没有继续讨论,主持会议的领导同志只说了一句:提出“劳动力市场”,社会上能不能接受?后来,经过多位领导同志的努力,并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讨论,决定采纳这个提法,认为“劳动力市场”的表达更符合实际,这样把“劳动力市场”写进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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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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