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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装饰合同的六个注意事项
2020
12 /16
10:18
消息来源
诤法达
家庭装修装饰合同的六个注意事项
 家庭装修装饰合同的六个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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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方式

  (一)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承包方提供服务最多的方式。包料部分,建议双方对主材的施工区域面积、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产品等级以附件的形式列明,有效避免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由于主材种类问题引发争议。此类情形下承包方应当对采购材料的质量负责,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承包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承包方提供服务较多的方式。此类情形下双方需着重明确人工的费用,材料费用主要为隐蔽工程所需的辅料,如水泥、沙、砖等。

 

  (三)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承包方提供服务最少的方式。材料费用全部由业主承担,如业主委托承包方代购、搬运的,双方就该部分费用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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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价格条款

  (一)装修价格的总价及计算方式。

  如采用最终实际发生费用方式结算的,实际施工的材料必然发生增减,增减部分费用的处理方式双方应当约定。

 

  (二)合同价格的调整。

  价格条款为核心条款,价格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变更。

 

  (三)合理设置支付节点。

  建议双方可以根据工程验收通过的节点来设置,如: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验收;3.木工安装验收;4.整体竣工验收。

 

  (四)因增加工作量部分产生的费用承担。

  承包方施工不当导致的返工应当自行承担。业主临时要求减少施工量的,因减少工程量部分的材料托运、损耗费用原则上应由业主承担。

 

  (五)垃圾清运费、装修使用水、电、气费用的承担。

  原则上由业主承担,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设计费。

  施工合同原则上不包含设计费,一般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设计服务合同。

 

三、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

  建议双方明确工期延误情形的责任承担。承包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完工的,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延误期间的违约责任。工期延误的免责情形:1.业主同意顺延工期;2.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3.不可抗力情形(如新冠疫情)。

 

四、工程质量的争议处理

  双方在施工中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建议约定先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双方约定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五、合同解除条款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行为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合同,此种情形下建议明确约定违约金。

 

六、工程验收和质量保修期

  工程验收方面,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验收期限和验收标准,目前对于胶粘剂、内墙涂料、木家具等内有害物质限量有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业主应在合理期限内对验收情况做出反馈,如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

  质量保修期一般为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建议合同明确约定由承包方出具工程保修单。

  总之,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家装合同可以为双方完成工程保驾护航,即便履行中发生争议,亦能有明确的解决途径。

 
责任编辑:刘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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