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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坏了开发商,愁煞了棚改户
2019
12 /13
15:51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乐坏了开发商,愁煞了棚改户
 
湖南省桂阳县铅锌锰矿棚改项目的幕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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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湖南省桂阳县县城流传着一首打油诗:“桂阳官员真荒唐,棚改建成商品房。百姓没钱买不起,望楼兴叹泪汪汪。”这首打油诗真实地反映了贫困的湖南省桂阳县铅锌锰矿棚改户面对要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无力以接近当地市场价格购买“棚改房”的残酷现实,表达了桂阳县铅锌锰矿棚改户内心的忧愤。
       今年4月10日,湖南省桂阳新闻网以“铅锌锰矿棚改项目举行开工奠基仪式”为题发布了一则新闻:“4月8日上午铅锌锰矿棚改项目举行开工奠基仪式。据了解,铅锌锰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是省市县重点项目,该项目核定安置棚改户800户,占地面积83.3亩,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7亿元,前期投资1.3亿元。项目以改善棚改户居住条件为出发点,优先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县级领导邓仁军、钟宾、周卫东参加活动。”
       这是何等“振奋人心”的特好消息,桂阳县县政府在改善民生工程上又是何等的“大手笔”!然而,人们根据这则新闻中公布的几个数据稍作分析,并不难看出其中的破绽。
       上述新闻公布该项目安置棚改户800户,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按此计算,每户建筑面积达250平方米。按我国现行棚改政策,棚改户安置面积一般控制在每套100平方米左右,而一个小小的桂阳县竟然有如此的魄力,将棚改安置房规格拓展到每户250平方米,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上述新闻还公布,预计总投资7亿元,如此巨额投资,其资金来源出自何处?作为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桂阳县,难道有如此财力投入棚改?
       带着以上疑惑,人们自然联想起桂阳县国土局于2018年“在桂土桂告字【2018】第026号”公告中公布的信息,即湖南省华茂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曾以1个亿的起始价拍得位于桂阳县X055旁83.2亩的商住用地(亩单价为120万元),规划住宅建面136261平方米,商业建面8000平方米。而此宗土地位置正是桂阳新闻网报道的“桂阳县铅锌锰矿棚改项目”所在地,土地面积也是83余亩。人们将这两条信息中披露的数据对比后,稍作分析便可恍然大悟,原来是桂阳县政府的官员们为欺世盗名,采取移花接木的手法,巧妙地将湖南省华茂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奠基仪式披上了“棚改项目”的华丽外衣,以混淆视听,掩盖其以棚改为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幕后真相。
       众所周知,从2009年开始的棚改区改造工作是党和政府为改造城镇及工矿企业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国范围内里已有1亿多居民“出棚进楼”,广大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在全国各地的棚改工作中都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实行地方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本金优惠政策。棚改项目的住宅标准一般为经济适用房,以使棚改户在获得拆迁补偿后具有购买能力。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湘发改投资【2018】677号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各市州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拟改造的国有工矿棚户区要符合相关规划,符合群众意愿,并完成入户调查,核实改造户数,基本落实拆迁安置补偿。
       湖南省桂阳县铅锌锰矿早在1999年就宣告破产,至今已长达20年之久,该矿下岗职工为谋生计,早已各奔东西,先后搬迁离开了当年并未实行房改的职工住宅,该矿原职工住宅绝大部分早已损毁倒塌及拆除,原生活区已是断垣残壁,杂草丛生。在原职工宿舍区唯一应属于该矿职工拥有使用权的106.23亩住宅用地也因当地政府环保治理不力而受到严重污染,以致不能用于住宅用地,且被当地政府于2010年9月13日以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的方式违法违规进行了处置。对此,隶属于桂阳县政府的“桂阳县铅锌锰矿棚改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也公开承认:本棚户区改造并没有拆迁改造对象的房屋,也没有征收改造对象的房屋,而是在异地提供房源,统一组织购房,或者自主购房,由县政府按规定拨中省专项补助资金,不存在拆迁(征收)补偿。
       根据上述情况,桂阳县铅锌锰矿并不具备实行棚改的基本条件,然而桂阳县政府出自种种目的,牵强附会地进行没有棚的“棚改”。在经过巧妙包装后,上报省,市相关部门获得了“桂阳县铅锌锰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准,且紧锣密鼓地开展运作。
       桂阳县政府全然不顾铅锌锰矿下岗职工多年来为谋生计,历经艰辛的民情和无房无地无补偿,囊中羞涩的困境,全凭长官意志,采用愚民政策,实施着所谓棚改方案:即以一个亿的底价,让湖南省华茂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拍得位于桂阳县X055线旁的83.2亩商住用地,以“铅锌锰矿棚改项目”为名,全额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该公司在这块优价购得的商住用地上则规范住宅建面136261平米,商业建面8000平米,并与桂阳县政府达成默契,在其开发的商品房中提供房源,由棚改户自筹资金购买,同时明确规定,棚改户所购商品房在扣除中省资金、税费优惠、政策配套资金等后,定价为每平方米3680元(比市场价每平方米4160元仅低480元),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报认购手续,则视同放弃参与棚改资格。
       桂阳铅锌锰矿棚改户原以为桂阳县政府在明知该矿下岗职工无地无房的情况下,还将该矿列入棚改项目是在为他(她)们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无不感恩戴德、欢欣鼓舞,而到头来却是要在毫无补偿的情况下,要自掏腰包拿出几十万的巨款去购买接近市场价的商品房。他(她)们在震惊和失望之余,纷纷向桂阳县政府提出质疑,这究竟是棚户区改造,还是房地产开发?我们下岗多年,衣食堪忧,哪有经济能力去购买商品房?自掏腰包购买商品房难道也算是棚改中的货币化安置吗?县政府实施的棚改方案究竟符不符合国家棚改政策?而桂阳县政府对百姓的呼声无动于衷,依然我行我素,摆出一副强硬的架势。还一味强调,将中省专项补助资金(仅1196万元,户均14950元)拨付到户就是实行货币化安置。而棚改项目中的货币化安置,应是指在拆迁住宅房屋中,拆迁人将应当用于安置的房屋按规定折算成安置款,由被拆迁人选购住宅房屋自行安置的方式,也就是变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桂阳阳县政府显然是在偷换概念,愚弄群众。
       截至目前为止,桂阳县铅锌锰矿棚改户登记自购商品房的户数寥寥无几,他们望眼欲穿的棚改成为了泡影,从满怀希望坠入到彻底失望,无钱购买商品房,使他(她)们只得望楼兴叹,而在当地政府掩护下,打着“棚改”旗号的房地产开发商却乐不可支了,因为开发商不仅以低于同地段的价位得到了商住用地,而且享在报建程序中受到了棚改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开发成本,特别是被无力购买商品房的棚改户放弃的团购房又可以言正名顺地以完全的市场价格对外出售,实现了的利益最大化,确实是“乐坏开发商,愁煞了棚改户”。
       当地群众普遍认为,桂阳县铅锌锰矿棚改户项目如果不存在官商勾结,权力寻租或者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话,那就是桂阳县政府急功近利,将称为桂阳县第一个棚改项目引入了误区,走上了歧途,使民生工程堕落为民怨工程,这种不伦不类的棚改完全违背了党和政府实行棚改的初衷,既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也严重有损当地政府形象。
       桂阳县铅锌锰矿棚改户一再呼吁,希望桂阳县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视民众呼声,体恤民情,调整思路,加大政策扶植力度,在将当地政府违法违规处置的原属于铅锌锰矿职工拥有使用权的106.23亩住宅用地易地归还的前提下,严格依法依规重新制定合情合理的铅锌锰矿棚改方案,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生工程,关爱于民,取信于民,重塑政府形象。
                                                                       中国法治新媒体通讯员 钟锋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于湖南省郴州桂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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