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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朝令夕改” 何以取信于民
2016
11 /15
15:38
消息来源
长江网
规划“朝令夕改” 何以取信于民
  五年前,在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因多个项目的建设,将五里浦村、隔水村、三板桥村共1820人、695户村民,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整村拆迁安置,按照政府要求的统一标准,村民自建安置房,三个村庄合并为合新村。几年来,村民陆续建好安置房并搬进新居,有的家庭受条件所限,花去半生积蓄,今年初才建好新居入住。但今年8月,合新社区的村民突然接到通知,称合新村已被列入城中村改造区域,要求村民必须在11月底前腾空刚建好的新居。(11月14日央广网)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但对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三江街道合新社区的695户村民来说,想要安居的确太难。五年前响应政府号召搞拆迁,五年后政府再次通知要拆迁,眼看建成的新民居就要被拆掉,合新村的几百户村民想不通也在情理之中。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城市扩容本无可厚非。但城市扩容要有长远规划,规划不能“朝令夕改”,不能搞“拆了建、建了拆”这一套。规化“朝令夕改”乍一看是政府规化的滞后性,细一想却是规划者的不作为,“拆了建、建了拆”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也让老百姓受尽了“折腾”,实在是得不偿失。

  当地规划局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的解释听似合理,尤其是“五年前的眼光和现在的眼光完全不一样”那句话让人印象尤为深刻。但万幸的是,我国《城乡规划法》中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解释还是掩饰,可谓一目了然。诚然,笔者并不否定再次拆迁也可能是嵊州市发展的现实需要,但代价总归过于沉重,毕竟政府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让好钢确实用在“刀刃上”。

  事情还未落幕,相信各界人士会持续关注。但笔者更多是希望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在做城市规划时,要真正“放下身段、擦亮眼睛”,扎扎实实地做好调研,确实了解城市发展长远需要,掌握发展规划先手资料,制定城市合理规划,并让合理规划成为城市发展的“先行指令”和“未来蓝图”。而不要让老百姓觉得政府规划反复无常,缺乏稳定性和预见性,既总给群众“制造困难”,又让政府形象在老百姓心中大打“折扣”。

  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愿将习总书记此语奉上,与君共勉。

责任编辑:方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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